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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教育局 202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岗位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17:28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11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不能进入体检。

  此次体检对象为运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3日

  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1月3日早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运城市教育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77号)院内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标准执行。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 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避免饮酒、剧烈运动、浓茶及咖啡,晚8点后禁食,10点后禁水,保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水。体检结束后,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时尽可能穿宽松便装,避免化妆,避免穿连衣裙、连裤袜、带钢托的文胸、带金属片的内衣、项链等。佩戴框架眼镜,禁止佩戴隐形眼镜。

  (六)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统一进行登记,

  待孕期完毕后统一补检。)

  (七)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八)请参加体检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以免影响体检。

  体检有关事项可咨询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359-2216358

  

        附件:  202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