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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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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 发表时间:2023-05-29

  运发改综合发〔2023〕72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城市分行:

  现将《运城市2023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好目标任务分解,逐项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指导支持。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本县域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安排,抓好相关政策项目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各有关部门于6月底、12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半年、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

 

 

  运城市2023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化建设质量,落实《山西省2023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结合运城市实际,制定2023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拓宽普通劳动者就业落户通道。

  1.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3号)要求,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为目标,吸引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各类人才落户城镇。坚持尊重意愿、循序渐进,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愿落尽落,持续推进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二)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2.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为符合申领条件的暂住人口签发居住证,确保暂住人口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市公安局)

  3.持续扩大异地就医跨地区直接结算覆盖面,持续宣传推广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保异地经办服务,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鼓励将随迁子女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5.支持农民工集中的产业园区及企业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出台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的意见。(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6.推动有条件地区开展长期在本地居住且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市民政局)

  (三)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

  7.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开展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专项行动,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持续巩固深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8.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8万人,其中就业重点群体2万人(含农村转移劳动力)。围绕十大产业链、专业镇培育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养老等领域以及服务业复苏发展需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时间节点录入实名制系统数据,全面启用“补贴资金发放”功能,对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应录尽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市人社局)

  9.推动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搬迁群众人口市民化、就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转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四)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

  10.积极争取上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加大对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较多地区的支持。(市财政局)

  11.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发现、精准捕捉对接新市民金融服务需求,推动金融更好满足新市民生活需要。(运城银保监分局)

  二、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五)推进盐临夏一体化发展。

  12.加强顶层设计,打破行政分割,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产业分工协作。研究出台土地、人才、投资、财税等配套政策,提升盐临夏一体化内生动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3.建立盐临夏全覆盖均等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整合民生服务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14.加快打通城际待贯通路段、改造扩容瓶颈路段,推动G342闻喜至临猗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协调加快G5518晋潼高速前期工作,推动G209运临连接线改造、G521盐湖段改建、河东东街延长线、涑水河旅游公路等项目年底贯通。(市交通局)

  15.继续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盐临夏重点项目和企业争取省级资金,重点推进大运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冲压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源泰热能年产20万吨箱板纸及10万吨化机浆、广鑫机械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配件、其尚装饰年产2万吨彩膜加工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项目推进中心)

  (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16.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开工改造23个县城老旧小区。完成102公里县城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17.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工具的有效衔接,力争全年审批贷款不低于70亿元,投放贷款不低于50亿元。积极推进运城市北部集聚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夏县垃圾发电项目、临猗县集中供热工程、环盐湖道路修建项目等一批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补齐县域城镇化安置房、供排水、供热、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运城市分行)

  18.积极推动县城污水无害化处理,完成1座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新建1座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市城市管理局)

  19.实施县中发展提升计划,扩大县(市、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每个县城至少有1所好的公办高中,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新建(含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义务学校4所;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每个县城至少有1-2家好医院,办好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力争人口较多的县建设1家具有三级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的医院。支持13个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20.每个县域建设1所80-150个托位的示范性公办综合托育机构。(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提高建制镇辐射带动能力。

  21.加快推动乡改镇步伐。按照《山西省设镇标准和设街道标准》有关要求,在前期推动一批乡改镇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的乡再开展一次摸底,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力争将符合设镇条件的乡全部设镇,形成更大规模的城镇格局。(市民政局)

  22.扩大建制镇域中心辐射范围。对当前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与周边村庄建设连接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推动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与周边村庄连片建设,扩大镇域中心辐射范围,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23.坚持“一县一策”,每个县(市)明确1-2个中心镇,强化产城融合建设,在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产业的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三、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八)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24.加快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三区三线”基础上合理优化居住、产业、市政、生态等功能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5.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城市土地利用方式由增量扩张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和提升质量转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26.积极推进家政进社区,提升家政服务可及性,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强化家政服务培训质量,提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27.加快推进11个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市民政局)

  28.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个,新开工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920套,棚户区住房改造(续建工程)基本建成1756套,因地制宜增加停车和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优化存量空间结构功能。(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29.推进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行动,创新推动完成全国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评估。(市文旅局、市住建局)

  (十)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30.探索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建设。推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较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

  31.提升城市生命线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常硝渠提升改造工程和姚暹渠改造工程建设,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32.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平震结合,一场多用”原则,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各类开敞空间,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应急局)

  33.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充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调拨规程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贯彻执行行业标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

  (十一)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34.加快推动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业务和数据融合,强化部门、市县系统、平台与数字底座对接协同,推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持续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35.以山西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运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6.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健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构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十二)促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37.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强化城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市生态环境局)

  38.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大绿色供给,推广生产耗能低、末端易回收、可自然降解、再生循环利用率高的快递包装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39.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支持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开展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0.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积极引导建材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开发一批绿色低碳的建材优质产品,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提升绿色高效制冷比例。加强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方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41.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积极打造数字化智慧社区,在全市10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视频图像信息在提高县域社会治理能力和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42.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市民政局)

  43.完善城镇人口统计数据基础,配合省级部门编印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分村(居)委会资料,开展移动大数据辅助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市统计局、市公安局)

  四、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四)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44.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深化市校合作,结合“春雨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责任规划师制度试点工作。组建市、县、乡三级农技人员队伍,到田间地头实地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开展宣讲、培训等服务活动。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探索打通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渠道。(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45.指导试点县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6.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长期信贷模式。继续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三农领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促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长远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

  (十五)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47.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商业网点和物流配送网络。依托县城、重点镇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在全市打造3个县级统仓共配一体化运营样板示范县;建设27个乡镇服务标准化的快递综合服务站,提升乡镇快递末端品质;推进241个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进行快递网点末端备案,依法规范化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营。(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

  48.完成25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续建项目,完成4个建制镇的提标改造。(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9.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第一批永济、芮城、临猗、稷山、新绛、闻喜等6县(市)7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全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0%。(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50.因地制宜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全年完成15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开展4个县(市、区)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管理。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和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市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4%以上,突出分类减量先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在全市36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六)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51.积极申报国家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促进县域内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高效。(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52.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研究制定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科学稳慎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依托国家、省、市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共享优质资源。(市教育局)

  53.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帮扶机制,完善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改善。(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54.开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行动。巩固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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