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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部委出国团组申办手续
发表时间:2023-02-20 09:04

    一、 预批复件(5个工作日)

  1、 填写《因公出国事项批复件》

  2、 主管厅局或市外事办审核出具的申请报告

  3、 部委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原件)

  4、 日程、名单及费用明细

  5、 省直副厅级及以上人员经省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

  6、 各市正处级及以上人员经市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

  7、 如执行培训任务的部委团还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培训计划表》

  经省外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受理团组申报手续。

  二、 团组申报手续(5个工作日)

  1、 双跨团组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

  2、 双跨团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并附出国人员名单

  3、 经主管厅局及外事(人事)或各市外办审核盖章的《山西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请表》

  4、 经出访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审核意见表》(企业出访人员不需要填此表)

  5、 如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不资助经费的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出国培训审核件》

  6、 如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经费培训任务的团组,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并附出国人员名单。

  7、 副厅级及以上人员出访须报专项请示件。

  三、 审批程序

  1、 正县处级及以下团组人员出访,由省外办审批同意后出具出国任务确认件。

  2、 副市厅级及以上团组人员由省外办审核后报省政府或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省外办出具出国任务确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