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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2-00191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政函 发文字号 :运政函〔2022〕32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主 题  词 :水利、水务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让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20年经营权的批复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让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20年经营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12-12

市水务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转让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20年经营权的请示》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尊村等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经营权,原则同意你单位将尊村、夹马口、北赵三家引黄灌溉服务中心的20年经营权进行协议转让,相关所有权不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授权你单位为实施机构,要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底价进行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尽快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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