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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15 11:05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市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运城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运城市司法局预算编报范围包括:运城市司法局和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编人数共64人,退休人员34人。内设科室12个,即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办公室(科技信息科)、政治部、法治调研和督察科、立法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收入1120.81万元,2021年收入109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8.8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多。2022年支出1120.81万元,2021年支出1092万元,与2021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多。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车辆数没有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运城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89万元,下降5.77%,减少主要是人员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运城市司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运城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