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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民投诉受理中心12345热线办结满意案例(选登)
来源:运城日报 编辑:赵迪 发表时间:2022-09-14 08:56

  一、8月30日,市委市政府信箱收到网民来信咨询: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参加企、事业养老保险。

  9月2日,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关人员是属于参加了企、事业养老保险。

  12345热线已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网民。

  二、8月30日,市委市政府信箱收到网民来信咨询: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政策。

  9月2日,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申报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离校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

  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三分之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

  离校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2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

  联系方式:0359-2223089。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所需资料:《运城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灵活就业状态);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个人的“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联系方式:0359-2222571。

  12345热线已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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