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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能源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测试 发表时间:2021-07-22 16:31

  为做好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快推动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特制定《运城市能源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局机关及能源发展中心各科室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责清单,按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机构设置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改革科,负责落实具体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

  

  • 工作任务

 

  (一)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及时对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信息进行维护、更新,汇总、统计上传行政处罚信息运城市能源局公开网站

  (二)梳理“双公示”目录,各相关科室及时向法制改革科报送行政处罚数据信息以便及时更新数据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要求

  (一)公示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局应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以市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报送法制改革科法制改革科要在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要充分认识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形成法制改革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