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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三项措施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发表时间:2021-02-23 09:43

  2月19日,由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实行。对此,市医疗保障局积极组织学习活动,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

  该局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要求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在全市医保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学习深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学以力行。同时,全面开展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学习《条例》的培训工作,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主体责任。二是广泛开展宣传。要求全市医保系统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宣传解读《条例》的政策和规定,并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电视、报纸、官方网站、网络媒体、经办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制作宣传标语、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全市医保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在《条例》的学习培训上见成效,纵向上推动医保系统全覆盖,横向上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在创新完善贯彻《条例》的政策制度上见成效,以《条例》为依据,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抓紧制定新的配套规定;在推动督查落实上见成效,适时开展贯彻《条例》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