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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书写平安“新答卷” ——2020年全市公安工作回眸
来源:运城日报 编辑:赵迪 发表时间:2021-02-22 17:07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足球分析ap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聚焦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聚焦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聚焦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狠抓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和队伍建设,为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020年1月至10月,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8.83%、20.41%,全市社会治安形势保持了持续好转的良性态势。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实行“排查+管控+服务+维稳”的“四合一”工作机制,坚持疫情防控宣传排查、矛盾纠纷调处、社会面巡防管控全覆盖,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全力做好密切接触人员核查工作,排查确定接触患病人员231人;全面强化检查站查控和社会面管控,累计检查车辆86万余辆、人员163.9万余人;按照“公安+保安”联勤安保工作模式,为全市3家定点医院、15家发热门诊、23个隔离点配齐配足了393名专职安保人员。

  强化对疫情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办理涉疫类刑事案件16起,扣押假冒伪劣口罩11.3万个,追缴赃款83.3万元;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50起,行政拘留23人,行政罚款45人,警告处罚7人,教育训诫13人。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综合运用专项打击、市县联动协作、多侦捆绑作业、主攻重大案件等有力举措,将打击锋芒对准影响和破坏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6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团伙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7名,扣押涉案资产1.42亿元。

  ——打击文物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文物犯罪案件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追缴各类文物2113件。

  ——命案侦破和追逃工作。2020年,25起现发命案实现全破,破获命案积案29起,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946名。其中,省督文物重点逃犯16名、命案逃犯11名,20名涉黑涉恶逃犯全部清零。

  ——打击网络电信诈骗。通过集中式研判、抄底式打击,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6人,止付资金4.56亿元,冻结资金3.94亿元。开展“打击‘盗抢骗’为民保平安”专项行动,破获“盗抢骗”刑事案件876起,破获跨区域系列案件13串109起,打掉犯罪团伙3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16人。

  ——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共破获刑事案件2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4人,缴获海洛因3.9公斤、冰毒9.125公斤、咖啡因5852.82公斤,其中2起涉赌、2起涉毒案件被列为部督案件,7起涉赌、3起涉毒案件被列为省督案件。

  ——打击“食药环假”违法犯罪。共破获刑事案件1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查处行政案件28起,行政拘留29人;捣毁造假黑窝点16个,取缔黑加油站点103家,累计涉案价值2.7亿元。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全市公安机关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员、物品、单位、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强力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着力提升驾驭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公安与综治、司法等单位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采取“庭所对接”“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组织机关各部门对治安形势复杂、警务工作繁重的派出所开展包联包扶,全力推进派出所智慧大脑、掌上派出所和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等平台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公安机关摸排各类矛盾纠纷3699条,调解3615条,调解率97.73%。

  ——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巡警交警常态化巡逻和公安武警武装联勤叠加式巡逻相结合的主动防控型警务模式,健全整合“两会一队”、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保安员队伍等群防群治力量1316支,实行重大活动期间治安、交警、禁毒、特警“四警联动”勤务模式,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社区见红袖标”,不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切实有效防范、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开展缉枪治爆、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收缴专项整治行动,查破涉枪涉爆案件12起,收缴炸药9843.38公斤、雷管27922枚、导火索5148.7米、烟花爆竹1237件、易制爆危险品161.1公斤、枪支113支、子弹14197发、炮弹68枚、手榴弹31枚、仿真枪4支、管制刀具2372把、弩31把。

  ——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八大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农村地区一灯一带、三站三员和农村派出所参与交管业务“三张特色牌”,新增信号灯1824个、减速带1385条,提前并超额完成全省分配的2020年规定指标;建成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149个,实现136个乡镇全覆盖;推行56个农村公安派出所承担“5+1”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一般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分别同比下降9.25%、17.66%、2.56%、8.40%,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0%,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二。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执法全流程平台全面应用为抓手,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四统一”、行政案件“两统一”工作规定,全面推动实现执法工作全流程管控、科学化监督和精细化管理。

  坚持和完善“53510”工作机制;坚持每月进行案件评查分析,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制定办案单位“每案必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新法新规、典型案件、平台深度应用、执法警示、案件办理五方面培训,实行定期执法质量分析会议制度;坚持从源头整体把控,从立案开始审核把关,不断深化法制员机制,全面落实侦查与审核相分离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办案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办案场所安全标准。

  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

  全市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实现全要素可查、可防、可控,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

  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建设完成智能卡口261处,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2次;以建设智能眼镜为抓手,为中心城区55个巡逻单元、11个出省(市)治安检查站、24个交警检查站配备智能眼镜。

  依托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体系,发挥数据高度关联、全息共享优势,协助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00余人。

  通过警种负责人带头讲、“小教员”重点讲、技术人员详细讲等方式,狠抓大数据应用培训,开展培训31次、培训民警2.3万余人次,在培训中促进应用能力,在应用中提升培训效果。

  推进“一网通办”“一门通办”

  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平台的宣传推广应用,开展集中宣传推广月活动,建立周通报、月考核制度等,确保“一网通办”宣传推广全覆盖。截至2020年年底,“一网通办”平台群众实名认证2716983人,办理业务2659507件,企业登记注册141846家,办理业务2276359件,参加交通违法学习教育平台考试363297人。

  全面推开派出所“一门通办”工作。通过统一外观标识、内挂图表,确保“一门通办”的户政、交管、出入境等27项业务均可在全市151个派出所就近办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派出所“一门通办”办理户政业务541146件、交管业务42552件、出入境业务242件。

  持续开展公安窗口单位“转变作风微笑服务”活动,着重从规范窗口设置、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创新服务举措、建立培训机制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公安机关“两个通办”工作。

  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放松,大力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全面加强公安党建,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坚持述学述职述廉述法述党建“五述”评议考核制度,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严格“三会一课”落实,着力夯实广大民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警,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文件规定和典型案例、建立廉政谈话机制、重要节点短信提醒等方式,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三书一考”和“四谈”工作。

  全面开展全警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开展各类培训练兵628期54882人次,通过政治轮训、岗位业务练兵、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及考核、模拟演练和比武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民警政治业务素质水平。(记者 邢智轩 通讯员 许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