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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的公告
来源:运城日报 编辑:张波 发表时间:2020-10-28 09: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全市所有工业企业: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坚决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厅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10月27日—11月10日在全市开展第一轮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行动,主动扛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环保意识,规范排污行为,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排放,保证不超产能生产,不超总量排污。从即日起,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全面自查整治。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无死角”自查。特别是钢铁、焦化、水泥、化肥、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要针对VOCS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炉窑深度治理等薄弱环节深入自查整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人员要加强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水平和能力,强化管理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实现环境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要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人员AB岗制度,确保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做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或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秋冬防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一)组织实施。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抽调164人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二)现场执法。执法人员将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及工业五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在线监控数据和用电管控数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三)分类整治。坚持分类处置,实施“关、停、治、帮”。对情节较轻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且不能稳定达标的严重超标企业,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请政府实施关停;对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及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等以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产、停产或强制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企业环境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开展定点帮扶,做好服务,推动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四)建立台账。执法人员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拉条挂账,对发现问题较多或违法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在以后的日常执法中,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管,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企业,将依法依规高限处罚,直至停产整治。

  三、认真做好工作统筹

  专项执法坚持有力有效服务与依法依规监管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既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整改到位,也注重加强指导帮扶,做到“疏堵结合”。既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又要统筹企业发展和环境治理,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本次行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和网络方式积极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12369

  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

  网络举报:登录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特此公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