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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能源审批发[2019]161号 关于闻喜县神柏乡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12-31 19:07

运能源审批发[2019]161

 

关于闻喜县神柏乡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核准的批复

 

闻喜县能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闻喜县九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闻能源[2019]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对“十三五”分散式风电新增项目试行核准承诺制的通知》(运能源发[2019]13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发挥本地区风能资源优势,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产业区域布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闻喜县神柏乡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单位为闻喜县九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运城市闻喜县神柏乡及周边区域,拐点坐标范围:

1E111°06'51.66"      N35°28'20.69"

2E111°12'13.63"      N35°28'29.75"

3E111°16'04.42"      N35°30'07.46"

4E111°18'25.03"      N35°28'25.72"

5E111°08'14.16"      N35°21'39.55"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MW,新建1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10台容量为2750kVA的箱式变压器。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20%为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

五、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七、根据项目单位信用承诺书,请于2020331日前取得用地预审批复和选址意见书,并报我局。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运城市能源局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