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市直属事业单位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来源: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发表时间:2019-05-27 16:19

主要负责人: 李立

个人简历:李立,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山西省永济市人,1992年1月参加工作,200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9.10—1991.07   运城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91.07—1992.01   待分配

  1992.01—1994.04   盐化局第七厂生产科工作

  1994.04—1996.05   盐化局运销部一处三科业务员、业务主办、计划员

  1996.05—1998.03   盐化局运销部一处四科计划员、华北区域业务主办、业务经理

  1998.03—1998.08   盐化局运销部销售科长

  1998.08—2000.08   运城地区行署乡镇企业局工作

  2000.08—2002.06  运城地区行署乡镇企业局机关工会主席

  2002.06—2008.07   运城市乡镇企业服务中心科教科科长(期间:2001.03—2004.06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习)

  2008.07—2011.04   运城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1.04—2016.07   垣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期间:2012.09—2015.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6.07—2017.03   临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7.03—2021.03   临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2021.03  至今      运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电话:0359-3134888

传真号码:0359-2024819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161号

工作职能: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镇集体工业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维护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合法权益。

  (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联社的改革与发展及各县(市、区)联社班子建设:

  (三)修订市联社《章程》及相关规定,指导全市各级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经济发展。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联社社有资产的运营,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指导全市联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各级联社成员单位经济技术合作和互助合作活动的开展,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教育培训、信息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服务。

  (六)汇集、整理、综合分析联社行业信息与统计,开展市场预测,发布市场信息。

  (七)参与全市和省、中华总社组织的国内外经贸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八)组织指导联社成员单位强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探索城镇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指导、协调市联社直属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各级联社的集体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和促进各级联社的组织管理和建设。

  (九)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联社章程对市联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联社及所属集团公司的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报和评定工作。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