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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0101-0204-2015-0011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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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07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5-04-07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号)精神,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结合足球分析app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水平
  (一)及时准确发布更新信息。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同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重视强化政策解读。各单位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上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对政策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三)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四)广泛开展互动交流。办好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领导信箱等栏目,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回答网民问题,搭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连心桥”、“直通车”。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注重互动栏目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建设。对网民意见建议要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二、增强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五)扩展网站传播渠道。优化技术手段、改进内容形式,提升政府网站页面的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移动终端应用服务,主动开通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
  (六)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凡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听证、新闻发布、经贸活动、旅游推广等活动时,政府网站要积极参与、做好传播。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加强各单位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单位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单位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七)注重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协同。加强政府网站与主流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增进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也可适当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政府网站内容。
  (八)规范外语版网站内容。开设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合格的支撑能力,加强与外宣单位合作,精心组织设置外语版网站栏目,用专业外语队伍保障内容及时更新,确保语言规范准确。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可暂不开设外语版。
  三、健全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九)建立信息协调机制。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建立主管主办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统筹业务科室、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各单位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办公室或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十)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各单位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把握好重点、热点和敏感信息发布的内容、途径和方式。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要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发布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十一)加强网站内容的线下保障服务。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网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线下工作,使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融为一体、同步推进。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在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的各科室(或下属单位)中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
  (十二)强化网站内容的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各单位政府网站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内容的真实性、权威性进行保障。具备条件的要部署防篡改、服务器主机加固等专业系统,确保网站内容的信息安全。
  (十三)理顺外包服务关系。各单位要组建网站的专业运行管理团队,负责重要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把关。对于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资质、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满足网站运行要求。签订合作协议,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充分、服务到位。
  四、强化组织保障
  (十四)健全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其所属系统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十五)加快集约化建设。在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结构布局、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要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推进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市政府统一的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本单位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网站可在3-5年内逐步迁移到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待条件成熟时统一迁移至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十六)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规范。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政策解答、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完善政府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加强标准规范宣传与应用推广。
  (十七)加强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各单位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十八)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网站,市政府将推广先进经验,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对于不合格的,要通报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健全专业机构、媒体和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向社会公开评价过程和结果。
  (十九)加强业务培训。各单位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单位领导干部通过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加强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的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具体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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