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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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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2016-2018年)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2016-2018年)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王贵莲 发表时间:2016-10-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2016-2018年)》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运城市人民政府
 ?????????????????????????????????????????????????  ??????????????????2016年9月29日
 
  
  ??????????????? ??????运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的经济结构,不断强化新的发展动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运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足球分析app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三动三新”发展战略,加强与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和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以煤炭钢铁“去产能”、房地产“去库存”、债务管控和企业融资“去杠杆”、减免企业税费“降成本”、围绕“三市一中心”建设“补短板”为重点,有力、有序、有效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足球分析app生产力整体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二、目标任务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经过3年努力,以市场为导向的有效供给明显提升,“三去一降一补”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金融、财税、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产业、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产销和供需平衡。
  ——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严格控制过剩产能,钢铁产能下降到1400万吨以内,焦炭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煤炭产能下降到495万吨以内。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
  ——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底,全市可预售商品房消化周期控制在28个月以内。全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十三五”规划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8个百分点,三年累计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7万人。
  ——去杠杆方面。到2018年底,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5户,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重超过30%。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政府债务水平保持在合理范围,金融风险得到严格管控。
  ——降成本方面。到2018年底,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用工成本明显下降。与减轻企业成本负担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及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信心和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底,非传统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每年培训5万名高素质实用型技能人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全市累计完成1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以深化改革创新为统领,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1.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禁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取消非行政许可这一类别并规范前置条件。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市县实体“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创新再造政务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大厅,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全部办结。(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
  2.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成立市政府公共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谋划、论证、协调、把关、监督。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推动民间资本向基础设施、新型产业、现代农业、社会民生、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投资。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清理规范民间投资、社会资本准入的限制性政策,完善财政管理、规划设计、标准制定、特许经营、促进竞争等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市场化、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运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3.创新开发区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35号)。大力推进运城经济开发区与空港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着力打造国家产城融合试点和承接产业转移重要平台。加强对县(市、区)产业园区的分类指导和统筹规划,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申报省级开发区。加强各产业园区研发平台、融资平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百亿元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直属事业机构与所属企业脱钩改革,2017年底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脱钩改制。加快山西农药厂、永济纺织厂破产清算进度,2017年底前终结清算程序。完成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市属厂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三供一业”改革工作。落实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5.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实行景区管理权、经营权分离管理新模式,2016年底完成全市所有国有景区“两权分离”工作。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加大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撬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景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改革。规范发展旅游中介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
  (二)以培育新的经济结构为支撑,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1.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兼并重组、托管经营、扶持发展、关闭破产等方式,积极推进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妥善解决好下岗职工安置、社会稳定和政策扶持等问题。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坚决禁止新上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加强对环保和产能过剩的源头治理,严格执行等量、减量置换标准,阶段性控制钢铁、焦炭、水泥等污染和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重点加大引导退出、暂缓开发、市场淘汰、转型升级等举措力度,压减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提质增效。确保全市煤炭设计产能降至495万吨/年,钢铁产能下降到1400万吨以内,焦炭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3.培育壮大新兴接续产业。突出抓好国家铝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全省燃气汽车产业基地和轨道交通装备基地建设。以山西建龙为龙头,加快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特种钢、加工钢、热轧板、无缝钢管。以大运新能源重卡为龙头,加快开发生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建设全省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以中车永济电机为龙头,加快推进轨道交通装备基地建设,围绕电机电器向上延伸电子组件,向下延伸发展牵引、传动和制动设备。以亚宝药业为龙头,加快现代医药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中西药制剂、原料药、医药包装等产品。立足运城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高性能镁合金、特种镁合金材料及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军工装备零部件、电子信息产品零部件等深加工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4.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盐湖工业园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作,鼓励引导高端产业、高新企业、高等院校、高端文化市场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引进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运城设立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加快组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18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由63家增加到80家,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超过5户、30户、80户,8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全方位推进航空口岸和国际旅游航空港建设,增开地区航线,尽快实现航空口岸临时开放。积极申报国家综合保税区,全面推进总体规划编制、申请报批和建设工作。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运城行动”,大力推进与阿里巴巴国际贸易电商平台应用战略合作。发展“品牌+电商”新型贸易业态,引导企业从传统订单模式向“线上签约、线上支付”模式转变。积极推进航空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和申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民航局、运城海关)
  6.积极拓展市场空间。抓住城镇化发展机遇,围绕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中西部铁路等重点工程,消化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过剩产能。抓住“一带一路”战略,通过财政补贴、提供展位等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会,大力推介足球分析app铝镁深加工、重型载重汽车、汽车零部件、精密铸造等优势产业。筹办好“国际关公文化旅游节”,充分展示足球分析app文化旅游优势。举办好“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加强优势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推介工作。继续加大国内大中城市农产品直销窗口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市农委)
  (三)以房地产去库存为重点,有效削减商品房积压
  1.进一步化解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加快实施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放宽购房落户条件,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足球分析app落户。实行购房补贴政策,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建筑面积分时段递减给予补贴。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搬迁移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升房地产品位和档次,建设与现代宜居城市相适应的特色人居环境,实现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精心筹备中心城区大型房展会,通过“市场营销+政策支撑”的方式刺激商品房消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2.落实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允许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第三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允许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申请贷款购房。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适当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牵头单位:人行运城支行、市公积金中心)
  3.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15〕12号)精神,制定出台部门(行业)相关配套落实文件,协助企业尽快完善土地、规划、立项、施工等相关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国家开发银行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鼓励和引导市内各金融机构向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有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到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优化房地产开发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阶段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阶段性控制房地产项目审批。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对户型进行调整,有效吸引和满足农村居民购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5.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运城大剧院、市民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科技馆及第一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率先在中心城市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尽快打通中心城区“断头路”,建立内畅外联、互联互通的路网结构体系。编制实施《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加快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6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全覆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2018年底,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达到20条;公共自行车投放量达到5000辆,服务网点达到18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以债务管控和企业融资为重点,合理降低金融杠杆
  1.加大企业融资力度。建立经营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存贷比、贷款增长率考核奖励机制,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到2018年底,全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5户。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私募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定向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扶持发展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瓶颈。规范发展第三方支付、众筹、众创、P2P和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2.加强金融风险管控。构建金融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重点防范化解部分大型企业资金链、企业互保联保等风险。加强跟踪企业债券兑付情况,提高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例,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加强融资融券等业务风险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非法证券期货、非法金融机构和其他各类违法行为,压降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各级政府的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合理控制负债水平。落实新《预算法》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实施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通报机制和债务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4.加快处置不良贷款。强化银企共同体意识,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担保置换、担保加固、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贷款核销等多元化手段,分门别类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各类融资信托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等出现的兑付问题,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打击惩戒失信及逃废债务行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运城支行)
  (五)以减免企业税费为重点,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推动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方便办税,提高效率。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政策解释和业务辅导。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减免到位、抵扣到位、退税到位。(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企业违规摊派,不得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献财物。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阶段性下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平均费率。凡小微企业吸纳的各类劳动者就业,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岗位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降低企业水电气等要素价格成本。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调整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创新供用电模式,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范围,探索开展产业园区直供电工作,提升供电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执行煤改气优惠政策,工业用气价格在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原则适当下浮。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燃气工程费、电力设施配套费按实际工程预算收取。采取以奖代补、阶梯水电气价等形式,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开展内部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降低生产成本。(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降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缴存比例。引导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差异化利率定价政策。积极运用再贴现、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差异化货币工具,降低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薄弱环节信贷融资成本。简化和减少贷款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要求,查处不合理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运城支行)
  5.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整合铁路、公路、航空及邮政快递、仓储等行业物流信息,实现运力与货源的有效对接。到2018年底,全市物流信息化率提高到50%左右,货运车辆空驶率下降5个百分点。加大与太原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对接力度,组织开展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对接活动,积极组织市内货源通过班列营运实现公铁联运。整合规范公路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客货运驾驶人员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6.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继续开展示范合作社创建和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发展土地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重点实施F型杂交小麦、双季槐、皂角新品种等农业技术振兴计划。建立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农机承包作业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开展电动农业机械新产品奖补试点工作。编制实施《运城市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建立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组织合理、高效运作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实施“电商进乡村”行动,开展“移运互联网村”试点,推进阿里巴巴“千县万村”、乐村淘等运城电商计划,2017年实现“网店”进农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农委)
  (六)以建设“三市一中心”为重点,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1.补齐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短板。立足做优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做大总量,重点打造中车永济电机、中铝山西分公司(含华泽电铝)、大运汽车、山西建龙、阳光集团等5个百亿元企业,壮大先进装备制造、铝镁加工、现代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6大产业集群。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民营经济规模体量和质量效益双提升。精准实施省“万名干部入企服务工作”,持续帮助钢铁、水泥、焦化等传统产业升级脱困。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依托“三个一百”重大项目、标志性产业升级项目和重点科研机构,积极引进突破足球分析app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补齐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短板。着力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做强做优深加工,健全完善生产、流通、消费全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打造培育一批响亮的“运”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高产、优质、生态、绿色农业,推动农业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着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工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努力打造食品加工大市。全力推进、精准实施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培训就业扶贫、生态补偿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力量帮扶等脱贫攻坚八大工程。到2018年底,全市累计完成1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开发中心)
  3.补齐建设文化旅游名市短板。突出龙头引领,实施营销带动,强化综合服务,叫响“关公故里·大运之城”文化旅游品牌,增强“古中国·新运城”的影响力、竞争力。积极引进和发展创意设计、青铜艺术、蒲剧艺术、书画艺术、民俗文化、影视演艺、数字传媒、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文化旅游产品,培育具有运城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品牌。突出关公文化、盐文化、黄河文化和善文化主题,创建以关公文化建筑群和盐湖为核心的人文自然景观、李家大院为代表的5A级龙头景区。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打造1-2个4A级龙头景区,形成全市“以点带线、以线成面”的大景区格局,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成为全市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各县(市、区)和旅游景区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广泛开展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饭店等试点工作,2018年实现全市A级景区智慧旅游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
  4.补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短板。抢抓国家城市建设新机遇,明确目标定位,突出核心带动,全方位凸显中心城市首位度。聚焦服务民生、突出文化特色、坚持科学布局,强化顶层设计、严格规划统揽、实施“多规合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增强辐射带动。大力推进“四城同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加快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建设现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建设“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和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全面推进道路桥梁交通网络体系、地下综合管廊、供热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场馆、学校等公共服务项目。加强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就业、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作为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牵头部门要高度负责,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2016年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对接落实政策。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对接、贯彻好国家、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建立部门协同、市厅合作、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要抓紧做好上下目标任务的对接,敢于出击、敢于突破,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四)创优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厉打击各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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